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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今(98)年5月1日(美東時間4月30日)公布2009年度特別301報告,我國未列觀察名單,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對此表示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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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9)日上午審查通過吳志揚委員等十八人所提出的「光碟管理條例第17條、第18條及第20條修正草案」,將來對於單純過失行政違規,且有合法授權之光碟製造業者,主管機關應減輕處罰或給予業者補辦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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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梯次專利師專業訓練報名計有76名,本局依報名順序通知前60名參訓,凡報名順序超過60名者,依序列入候補名冊,未獲遞補者,於開訓後退還報名費用,參訓學員繳費收據於開訓日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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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orldIntellectualPropertyOrganization,以下簡稱「WIPO」)於2000年通過以「建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公約」生效日之4月26日為「世界智慧財產權日(WorldIPDay)」,並自2001年起每年舉辦慶祝活動,世界各國在這一天都會配合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公布的主題,以貼近日常生活的方式舉辦各類型的慶祝活動,促使人們對創新、發明及智慧財產權更加認識並給予尊重。今(2009)年的活動主題為「宣傳綠色創新」(PromotingGreenIn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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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網路侵權日益猖獗,各種網路侵權行為均需借助網路服務提供者(下稱ISP業者)提供之服務始能遂行,對著作權之保護產生嚴重衝擊,亟需改善,行政院爰參考國際間施行之「責任避風港」制度,提出「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ISP業者之民事免責事由)」,以有效遏止網路非法侵權資料之流通,茲該草案業經立法院於今日(4月21日)三讀審議通過,將於近期內奉總統令修正公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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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自4月20日起開始受理報名「第3梯次專利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及格人員專業訓練」,報名情形非常踴躍,於98年4月20日報名人數已超過60人,自4月21日起不再受理報名,本局將依報名手續完備之先後順序,排列第3梯次受訓名單,凡報名順序超過60名者,則依序列入候補名冊,未獲遞補者,於開訓後退還報名費用。

轉載自:http://www.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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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為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事,提供答客問(Q&A)俾利同仁了解協議內涵及其重要性,並適時對民眾詳實說明政府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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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網路侵權日益猖獗,各種網路侵權行為均需借助網路服務提供者提供之服務始能遂行,對著作權之保護產生嚴重衝擊,亟需改善,行政院參考各國「責任避風港」制度,提出之「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網路服務提供者責任限制)」,業經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今(4月8日)日討論修正後通過,將付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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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及格人員第3梯次專業訓練自98年4月20日起至98年4月24日止受理報名,申請資格為已取得考試院核發之專利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及格證書者。
本梯次報名人數如超過60人,將立即於本局網站公告自次日起不再受理報名,凡報名順序超過60名者,則依序列入候補名冊,未獲遞補者,於開訓後退還報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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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度商標法令說明會已於3月18日、3月19、3月24日、3月25日及3月27日分別在台中、新竹、台南、高雄及台北等地圓滿辦理完畢,本次宣導會資料如附件,感謝各界熱情參與並提供眾多寶貴意見,俟彙整完成後再行提供各界參考。

轉載自:http://www.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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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98年商標法令說明會台南場、高雄場及台北場通過報名名單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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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主辦的「98年國家發明創作獎」甄選活動,即日起至4月30日止免費報名參加。獲獎者,除獲得高額獎金外,更將獲得經濟部隆重的公開表揚,一舉數得,名利雙收。
「國家發明創作獎」主要是為鼓勵國人研究、創新與發明,建立自主性關鍵技術,並促進產業發展,提升國際競爭力。希望藉由表揚傑出發明人,激起社會大眾對創新發明之熱情,迸發出高水準、高品質之新技術及新發明,期能以創新及發明提高產品的附加價值,並開創新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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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經濟部、教育部、國防部、國科會、農委會等五大部會共同主辦的「2009台北國際發明暨技術交易展」(2009TaipeiInternationalInventionshow&Technomart),將於本(2009)年9月24日至27日於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展覽1館展出。預計共有1,300個攤位,可望吸引85,000人次的參觀人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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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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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98年商標法令說明會台中場及新竹場通過報名名單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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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專利師法第六條第一項本文規定「專利師應經職前訓練合格,並向專利專責機關登錄及加入專利師公會,始得執行業務。」又依同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職前訓練之訓練期間、實施方式、退訓、停訓、重訓及其他有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本部依據上開授權規定,業於98年3月12日訂定發布「專利師職前訓練辦法」。
二、本局依據該辦法訂定「98年專利師職前訓練執行計畫」,經查97年度專利師專技高等考試及格人員共計37位,本局受理報名期間自3月18日至3月25日為止,訓練期間自4月10日至5月9日,每週五、六上午、下午上課,訓練課程總時數為57小時,測驗3小時。相關之專利師職前訓練執行計畫及課程表公布於本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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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師法免試規定是否違憲說明

轉載自:http://www.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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