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美食快搜

去年神明燈發生多起意外事故,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96年1月間赴台北、台中及台南地區針對市售神明燈隨機購得15件樣品,依CNS14335及IEC60598-2-4執行「標示與說明」、「外部及內部配線」、「絕緣阻抗及耐電壓」、「沿面距離及空間距離」及「耐燃試驗」等項目之測試,測試結果15件均不合格,其中「標示與說明」、「外部及內部配線」及「沿面距離及空間距離」15件均不符合,「絕緣阻抗及耐電壓」有14件不符合,「耐燃試驗」有3件不符合。對於此次測試結果不合格之商品,該局將繼續追蹤並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令廠商回收及經銷商下架,避免劣質商品繼續在市場上流通。

標準檢驗局指出,由於神明燈為長時間連續使用之商品,且伴隨國人「敬香」之習俗造成其使用環境不佳,導致使用電器之危險性相對的增加。有鑑於此,該局已公告自96年3月1日起將神明燈列為應施進口及國內市場檢驗之商品。該局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神明燈時,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之神明燈,必須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檢視是否附有使用說明書,並詳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並確實依使用說明書內容使用電器,特別是,產品使用說明書所列之警告、注意事項。
2.檢視負責廠商名稱及地址、電器規格(如:電壓、消耗功率)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
3.檢視電源線是否有標示?選購電源線標稱截面積0.75mm2以上之產品。
4.神明燈使用時間較長,應放置於平坦、穩固及可避免小孩觸及之場所使用。
5.佈置神桌時,應避免「貢香」及其灰燼接觸神明燈及電線,以避免火災意外發生。
6.更換燈泡時,切記!應先將插頭拔離電源再行更換,以免遭受電擊。
7.若有故障現象發生,應將電器送至廠商指定之維修站維修,切勿自行拆解修理。

轉載自:http://www.bsmi.gov.tw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tores00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