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刑事破案新知 (145)
- Jul 10 Fri 2009 20:59
刑事警察局偵七隊等專案小組偵破黃o暐等六人共組詐欺集團以假綁架真詐欺結合丟包取款案
- Jul 10 Fri 2009 20:59
破獲地下錢莊暴力討債集團、檢肅治平專案目標朴0龍等10人到案
一、犯嫌朴○龍基於不法犯意於去(97)年初,成立地下錢莊總部自任首領,該集團平時經營「傳播公司」安排小姐到酒店座檯陪酒做為掩護,實則不斷吸收青少年加入幫眾從事重利放款及暴力討債等不法行為,手段極為凶殘。本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六隊五組於本(98)年3月間獲報後,與臺中縣警察局清水分局共組專案小組深入追查,並將朴嫌提報為治平專案首惡目標,經過長達5個月跟監蒐證,於8月27日見時機成熟,在臺中地檢署廖梅君檢察官指揮下兵分多路將主嫌朴○龍及黨羽共10名成員拘捕及傳訊到案,並依涉嫌以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毀損、妨害自由等罪隨案解送臺中地檢署偵辦外,並擴大清查被害人及有無其他在逃共犯。
- Jul 10 Fri 2009 20:59
治平目標簡○德檢肅到案
- Jul 10 Fri 2009 20:59
偵破假藉『聯合禮券整合行銷專案』名義全臺大量違法吸金之詐欺犯罪集團
警方接獲報後,隨即展開相關蒐證工作,並成立專案小組,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積極對該詐騙集團進行蒐證,經長達3個月餘之蒐證後,認犯罪證據明確,時機亦已成熟,遂協同本案各參與單位,在臺灣、金門同步於本(8)月26日上午6時,百餘名警力分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地檢署)、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地檢署)核發之搜索票、拘提票,對犯嫌陳○忠、周○仲、鐘○丞、羅○辰、高○菁、涂○岑、蘇○芳、李○娟等共30人,於臺北縣、臺北市、宜蘭縣、臺中市、桃園縣及金門縣等42處,同步展開搜索、拘提,查緝該集團犯罪行動,查扣入會契約書、本票、統一超商禮券、家樂福禮券、中油油卡、會員名冊、帳冊、車馬費日報表、報紙(警民日報、消費者日報、遠東日報及中央公論報)、行動電話等犯罪工具。全案經警詢後,依涉嫌詐欺、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分別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 Jul 10 Fri 2009 20:59
破獲簡○金等人經營地下錢莊暴力討債犯罪集團
- Jul 10 Fri 2009 20:59
偵破暴力討債、持槍恐嚇集團及臺中高鐵站尾隨強盜新臺幣2000萬元案,檢肅治平專案對象羅○元為首等21人到案
本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六隊五組於98年3月間接獲線報,指稱在臺中地區,出現以羅○元(綽號光頭)為首之犯罪集團,平時以經營「傳播小姐」為業,實則從事地下職棒簽賭、暴力討債、恐嚇善良民眾,動則率眾砸毀商家,或開槍洩恨,作風蠻橫,無惡不作,且不斷吸收黨羽,壯大勢力,儼然為臺中地區治安毒瘤,遂與臺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第二、四分局、臺中及豐原憲兵隊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林宏昌指揮偵辦,經長期跟監蒐證後,見時機成熟,於98年8月26日由檢察官林宏昌指揮專案小組,持拘票及搜索票兵分27路利用拂曉出擊、除將治平專案對象羅○元檢肅到案並查獲同夥共犯合計21人,其中還包括服役前參與犯案之3名現役軍人,並查扣大批討債帳冊、本票、開山刀、棒球棍、已擊發制式子彈彈殼3顆等犯罪工具一批。
- Jul 10 Fri 2009 20:59
兩岸警方共同打擊冒用「各地檢署」、「內政部」「健保局」等公署之詐欺集團案
- Jul 10 Fri 2009 20:59
偵破本局列管冷案-95年台北港司機王○忠遭殺害棄屍案
- Jul 10 Fri 2009 20:59
偵破「臺灣版草莓族古惑仔」-「治平專案天道盟太陽會汐止分會會長鄭○峰等9人」涉嫌暴力討債、賭場圍事,率20餘名幫派份子砸毀北市六星級最知名汽車旅館」重大暴力犯罪集團案。
- Jul 10 Fri 2009 20:59
偵破興達港啞鈴女浮屍命案
- Jul 10 Fri 2009 20:59
偵破退休中華電信員工勾結全國連鎖徵信社非法竊聽
- Jul 10 Fri 2009 20:59
刑事警察局偵一隊破獲李○德殺人棄屍案
- Jul 10 Fri 2009 20:59
偵破黃○鳴等人涉嫌假冒檢察官、法官詐騙兩岸人民案
- Jul 10 Fri 2009 20:59
臺、馬警方合作偵破「奈及利亞」集團詐騙國人案
- Jul 10 Fri 2009 20:59
偵辦「黃○忠等人涉嫌於台灣、香港、日本、俄羅斯、阿拉伯、澳洲等地共組國內信用卡道路救援服務側錄、國外信用卡夾線側錄跨國偽造信用卡工廠詐欺集團案」
- Jul 10 Fri 2009 20:59
刑事警察局偵破「非法境外次級汽車貸款基金在台銷售案」
本案歷經半年詳實偵查,並由主管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函釋確認AMERICANPEGASUSAUTOLOANFUND(DIST)未經核准在臺非法銷售在案,全案終於98年08月20日,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年股檢察官指揮下,會同基隆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分持傳(拘)票、搜索票前往臺北縣市、桃園縣市、臺中縣市等地區執行傳(拘)、搜索,當場查扣推介廣告資料及原文基金簡介原文資料、民眾投資資料等證物一批,並傳拘相關公司銷售人員、主要幹部顏○宏等6人到案說明,全案於詢問後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刑法詐欺等罪,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 Jul 10 Fri 2009 20:59
偵破竊汽車竊盜及變造車體借屍還魂案
- Jul 10 Fri 2009 20:59
偵破女性治平對象「陸○○販毒集團涉嫌以暴力脅迫賣淫、經營販毒犯罪案」
查以陸○○為首之犯罪組織,豢養失學、逃家青少年為其黨羽,成立販毒集團。該聚合成員計有盧○宇、歐○、歐○凌、林○瑋、葉○育、邱○翔、朱○琇、翁○琪、吳○惠等人。陸嫌平日提供毒品給小弟吸食,並唆使渠等從事販毒不法情事,活動範圍遍及大高雄地區。97年2月至7月間,陸嫌因懷疑黨羽出賣渠等販毒不法情事,多次夥同成員將被害人誘捕私行拘禁、毆打成傷。另發現被害人因積欠毒品債務該集團更以私行拘禁、凌虐並強逼簽具本票賣淫償債,渠等所為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案經本局偵八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偵查隊、苓雅分局、三民二分局、高雄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湖內分局偵查隊共同組成專案小組,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建州指揮偵辦,全力查察渠等在高雄市左楠地區及高雄縣岡山、橋頭等地之犯罪事證,並將陸嫌提報警政署核列為治平檢肅對象。
- Jul 10 Fri 2009 20:59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查獲以宋0祖為首等12人在臺設立據點,假冒電信局、公安、檢察官、金融局人員以電話詐騙大陸民眾案
經調查該集團係以綽號「小胖」之宋適祖為首腦,因不堪長期失業竟動起歪腦筋,在平鎮地區一棟大樓內租屋作為電話詐騙據點,並吸收友人加入擔任電話手,其中竟還包括2名未成年女性。犯嫌利用租屋處3個裝有隔音棉小房間,作為詐騙時前線、中線、後線擔任不同角色進行詐騙,該集團作案手法(1)先以網路電話(語音)隨機撥打大陸被害人電話,待大陸被害人接聽電話並按「9」回撥轉人工服務(2)由第一線女性成員先謊稱是電信客服人員,訛稱被害人所申請的電話尚未繳費或是積欠電費逾期未繳納等,可能身份遭冒用要求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3)再將電話轉由第二線男性同夥假冒公安局警察或檢察官,向被害人佯稱身份遭冒用需至ATM更改內碼,以免歹徒盜領一空,或以破獲走私販毒案,歹徒利用被害人帳戶洗錢等作為藉口,需接受金融局保管其帳戶內資金(4)再將電話轉接至第三線假冒之金融局工程人員,再依教戰守則內記載教導被害人操作ATM電腦連線程序,趁機將被害人帳戶內資金轉帳至歹徒使用之人頭帳戶內。
- Jul 10 Fri 2009 20:59
聽奧前掃蕩士林夜市幫派檢肅「天道盟士林一統會」會長林○坤等到案
案經專案小組(士林分局、刑事警察局偵三隊、內湖分局)長期監控蒐證,於98年8月19日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核發之拘票、搜索票動員60名警力兵分多路執行拘提搜索,於臺北市士林區、北投區、臺北縣三重市、蘆洲市、新莊市、新店市等地,逮捕林○坤、湯○、陳○章、鄭○耀、尤○宗、李○禕等犯嫌,其中犯嫌湯○於槍擊案發生後,即協同女友收拾家當駕車四處藏匿於友人住處或旅社,行蹤難以掌握,警方於湯嫌住所、可能出入據點埋伏多日均未發現其行蹤,惟警方掌握湯嫌吸毒習性,並改「以車追人」地毯式逐一清查湯嫌可能購買毒品上游或吸毒友人處所周邊停車格、停車場,於動員警力全面清查新店地區20餘處停車場後,終於發現湯嫌使用車輛,順利掌握其行蹤,並於19日清晨於臺北縣新店市北新路、寶橋路口緝獲湯嫌及女友,並起獲安非他命毒品。